事件追踪
勤俭村的陈女士反映小区2幢一楼住户把房屋出租给别人开了一家宠物美容店后,周围居民就没有安稳日子了,每天“汪、汪、汪”的叫声闹得居民无法休息。
那么,既然小区居民对宠物店意见这么大,为何又能开在这里呢?在常州工商局天宁分局天宁工商所注册科核查时发现,该店是去年10月16日办理的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。该所监督科黄瑞国表示,他们将立即到实地进行调查、协调。同日下午,黄瑞国来电告知,他们已对店主许大元进行了教育,并要求经营时段一定要避开居民休息时间(如中午、晚上),搞好邻里关系,确保小区环境安静。
据了解,依照目前关于个体户、私营企业登记的相关政策,只要经营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具备合法登记手续,工商部门是无权拒办申领执照的。当然,在申领营业执照时,假如左邻右舍有意见,能早一点向工商部门提出来,作为工商也会综合考虑的,并要求申领营业执照的店主到居民区请相关利害关系方签好协议后,再办理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。
解难释疑
律师认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规定,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,但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,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将住宅改变为餐饮、娱乐等经营性用房的,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。业主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及管理规约。小区居民楼里开店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,小区居民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向相关部门举报,对这种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进行坚决抵制,维护自己正当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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