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飞(化名)是庐山区二中初二年级学生。一周前,他在体育课上与同学发生碰撞,导致右手当场摔成骨折。面对近两万元的手术费,家长王某一筹莫展,希望校方出面协调处理此事。
家长:学校应明确态度
12月15日上午,躺在庐山区人民医院病床上的王飞向记者介绍了其受伤的经过。王飞说,12月9日16时许,他们班同学在操场上体育课,老师通知大家自由活动,然后自己在附近转悠,于是同学们高兴地进行篮球比赛。可就在临近下课时,同学们相互抢球之际,意外发生了:他与罗同学发生碰撞,在被撞倒的刹那间,他下意识地用右手撑地,没想到瞬间右手便摔得不能动弹。体育老师闻讯,赶紧与班主任汤老师一起将他送往医院诊治。
“如今,一个星期过去了,对于我儿子受伤一事,学校没有表态,也没有告知另一学生家长。现在我儿子做手术要一两万元的费用,我不知道该怎么办?”王某有点发愁。其亲戚周某告诉记者,12月14日,他曾找学校了解情况,结果唐校长称自己根本没听说此事;随后,周某又拨通了罗同学家长电话,对方同样说不知孩子撞伤同学一事。而对于王飞的治疗费,学校及对方家长都未明确表态。
“我并非要学校和罗同学家长赔偿多少,只是觉得孩子住院这么久了,学校对此应有个明确的态度,同时应该告知罗同学家长,让我们三方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协商处理此事。总不至于完全要我儿子一个人承担责任。”王某说。
校方:这是正常的意外
就在记者采访王飞时,其班主任汤老师赶过来了,他是来给王飞送保险卡的。“几千人的学校中,意外伤害不可避免,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意外,也是正常的。事情发生后,我们老师第一时间打车将孩子送到医院救治,这也是代表学校按正常程序处理此事。”汤老师说,“站在我们的角度,我们不好告知罗同学家长。如果是学生之间发生纠纷,学校一定会及时通知双方家长”。
至于王飞摔伤一事的责任划分问题,汤老师认为,体育老师很负责,只要他在学校上课,即便当时他不在旁边,也不能算不在场。他建议王飞爸爸王某通过正当渠道去交涉。
庐山区二中的唐校长告诉记者,他是在12月14日王某来学校反映后才得知此事的,“像这种上体育课摔伤的事,是正常的意外。”学生都买了意外伤害保险,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。如果王飞家里实在困难,学校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想办法弥补。唐校长说,目前,王飞家长可先垫付医疗费,回头孩子治好了再与学校协商处理,这牵涉到责任认定问题,到时学校可确定有没有通知罗同学家长的必要。
律师:学校存在管理责任
对此,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相关责任的?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张立中律师认为,学校和罗同学的家长都应作出一定的赔偿。律师认为,遵循公平原则,如果学校没有明显过错,应由受害人与施害人分摊医疗费,而造成伤害的一方(即罗同学)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,鉴于罗同学系未成年人,可由其父母垫付部分医疗费。老师在上体育课时应对学生尽到监督义务,若其处理与上课无关的事,则表明老师失职、学校疏于管理,存在一定过错。在这种情况下,除了施害方要承担一定责任外,学校也存在一定的管理责任,也应作出相应的赔偿。 |